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(二期)(固体废物)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公示
2020-09-17 19:54:43
吴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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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﹝2017﹞4号)要求,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告。为此,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《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(二期)(固体废物)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》及项目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开,公开内容为报告全本信息。
项目基本信息如下:
项目名称: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(二期)(固体废物)
建设单位: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翠岭路两侧
竣工日期:2020年5月
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:2020年5月3日至2020年5月30日
公示期:2020年9月17日-2020年10月20日,共20个工作日
联系人:曹璞 联系电话:0772-2658921
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(二期)(固体废物)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(公示本).pdf